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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发布时间:2023-06-16

根据山西大学《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达到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学生。

二、考核方式

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考核,考核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三、考核小组

由包含招生导师在内的五名副教授及以上的教师组成,其中包含一名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四、复试考核内容

采用综合面试方式,包含内容如下:

思想政治素质(5分)、学历背景评分(5分)、外语口语听力(10分)、科研成果水平(20分)、专业综合测试(30分)、专业培养潜力(30分)。

五、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2023年6月20日14:30-18:30

考核地点: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第三会议室

六、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分办法。初试各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2、排名办法

(1)复试成绩由复试总分去高去低的平均分决定。

(2)成绩排序优先次序依次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

3、以下情况属于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初试各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3)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

(4)报名材料不合格。

4、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七、咨询方式

(1)电话:0351-7011883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