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并列为文科高层次职业研究生学位教育的三大支柱。MPA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为政府机关和非营利性公共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山西大学MPA所依托的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设有政治学理论博士点,政治学、行政管理和MPA等13个硕士学位点。
目前,山西大学MPA主要设有公共管理基础理论、地方政府治理创新、公共政策与社会保障三个研究方向。开设的专业课程主要有:公共管理学、公共行政学、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公共政策分析、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社会保障概论、政府运作与治理、领导科学、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研究等。我们还邀请国内外公共管理专家来校讲学和举办学术报告,聘请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为MPA兼职教授,参与MPA教学工作。同时,把现代人才拓展训练纳入教学活动,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专业实践,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一、报名及考试
1、报考条件
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到2015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到2015年9月1日)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到2015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条件请参见《山西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山西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山西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详见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w.sxu.edu.cn/)。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4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或按要求选择的报考点确认。
3、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
①204英语二 (满分100分)
②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满分200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包括:数学、逻辑推理、写作)
初试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8日
复试科目: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复试工作由山西大学自行组织)
二、录取工作
由山西大学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依照国家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三、授课形式
具体学习形式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四、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7018882
联 系 人:曹老师(13994292909)
刘老师(13700549076)
张老师(13994272547)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